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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关于“玉大王”攻击玉友一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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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1:2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村民“玉大王”攻击玉友无视村规,经发贴警告、短信规劝无效,现给予删除帐号、屏蔽IP一周的处罚,时间(12月15日—12月22日),一周后“玉大王”可重新注册名号,望其能改过自新。

处罚罪名一:     攻击玉友,无视村规,搅乱治安,不知悔改!
处罚罪名二:     虚报注册信息,帐号无效。

删除帐号后“玉大王”所发贴和回帖顺带一并从村里删除,案子到此为止,大家引以为戒。

(以下是我发和“玉大王”短信记录:)
短信主题:你好!
不管你是哪来的,希望别再贬低玉友的长短了,我们这儿象个家庭一样,彼此的友情是建立在共同的爱好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,时间长了感情都很深,你这样不明不白说别人马屁精当然会引起大家反感,现在你最好沉默,修改原来攻击李MM的帖子认错,不然别说我没给你打招呼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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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 admin 于 2004年12月15日 11时16分 给您发送的短信


照说不误!!我就是看这帮人不顺眼!怎么了!那***什么玩意嘛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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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 玉大王 于 2004年12月15日 11时44分 给您发送的短信

相关资料:
http://yuyuan.cc/forum_view.asp?forum_id=11&view_id=7801
http://yuyuan.cc/forum_view.asp?forum_id=11&view_id=7804




另:
    鉴于“会员藏品交流”版“jjttt、采玉人”两位原斑竹未能尽职理事,长期失踪,现撤职查办,大家可向村委报名此版斑竹,限两名,要求: 热诚、尽职、好学、专业。
希望大家能争当斑竹,为人民服务;鼓励玉友多提好的建议,共同努力营建繁荣富强的玉缘村。


[本贴已被 admin 于 2004-12-15 13:41:48 修改过][/COLOR][/ALIG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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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1:35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/大笑大快人心[emb6]/高兴/鼓掌。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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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1:38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终与有人主持公道了.哈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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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1:43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[emb1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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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1:5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[emb6][emb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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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2:0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快推举斑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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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2:1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家赶快报名争当斑竹哟![emb6][emb1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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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2:15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:[公告]关于“玉大王”攻击玉友一案!

希望以后再也没有这种事了生了。清清静静的品玉就是好享受~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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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2:2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人人都想当啊.不是报名便能上吧.哈哈.提名吧.
我提.Karl12 和 李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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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15 22:22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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